快捷导航
Quick Navigation
联系我们
平度市发布施行通知布告——(2026)平悬执64号
本院正在施行申请施行人平度市某机械加工场取被施行人王一鑫(曾用名)买卖合同胶葛一案中,因被施行人拒不履行生效法令文书确定的权利,现申请施行人提出施行申请。按照《中华人平易近国平易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最高关于平易近事施行中财富查询拜访若干问题的》第二十二条的,本院决定查找被施行人可供施行的财富。但愿知悉下列被施行人财富线索的向本院供给环境,合适相关前提的赐与必然励。同时催促下列被施行人尽快履行法令权利,特发布施行通知布告如下:被施行人:王一鑫(曾用名),男,1989年11月12日出生,住青岛市平度市新河镇灰埠卧龙王家村。身份证号码619。金比例:申请施行人向法院许诺,供给被施行人可供施行的财富线索并得以全数施行到位的,由法院从施行到位案款中按现实施行到位金额10%予以兑现励。前提:举报人向本院供给被施行人实正在无效且本院尚未控制的被施行人可供施行的财富线索,经查证失实,具备施行前提并现实到位,合适施行相关(已发觉被施行人未处分财富不属于范畴)。两个以上举报人举报统一线索的,金由先举报的一方获得;举报的,由方配合获得、自行分派。申请施行人的代办署理人、有权利供给被施行人财富线索的人员、或者存正在其他不该发放金景象的,不得领取金。本院许诺,对供给财富线索的人员身份及其供给线索的相关环境予以保密,但为发放金需要奉告申请施行人的除外。严禁利用不合理的手段获取举报线索。
上一篇:残疾人 - OFweek机械人网
下一篇:没有了